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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缓考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4 点击数量:

为规范考试管理,现将缓考办理相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缓考办理条件

(一)因病申请

因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同学,需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证明中应明确患病情况、建议休息时间等关键信息,且诊断时间需与考试时间存在重叠。

(二)因事申请

因特殊事务无法参加考试,仅当事务发生时间与所考科目考试时间完全重叠,且该事务属于重大、紧急且不可抗拒的情况(如直系亲属重大疾病、家庭突发变故、学校重大活动等)时,方可申请缓考。日常个人事务、可调整时间的活动等均不属于缓考受理范围。

二、申报流程和时限

1.受理线上提交的缓考申请截止时间为:考核开始前24小时。具体线上申请流程见《缓考申请流程》。

2.考核开始前24小时内,若学生因突发疾病或遇到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突发变故无法考试的,学生可口头向学院提交缓考申请,学院必须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在考核结束之前上报教务处。

3.除以上第2条条例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逾期提交的缓考申请,教务处都不予受理。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线上填写缓考申请,具体线上申请流程见《缓考申请流程》

2.申请人填写《缓考申请表》,因病申请需附上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事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派出所证明、单位证明等)。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由教学管办公室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至学校教务处备案。

四、其他说明

1.凡办理缓考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参加正常考试。否则成绩按照无效处理。

2.补考考试,不允许办理缓考。

3.缓考通过后,需在下一学期初参加统一补考,不单独安排考试。

4.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管理办公室(电话:0531-86526502)。

凡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缓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缓考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人工智能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